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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业务备案指引

2023-04-07 16:37:20

按照我市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有关工作要求,申请开展试点业务的主体备案可分为代理商备案和供货商备案两类。平台备案和审核流程分别如下:

  一、代理商平台备案及审核流程

  (一)平台备案

  开展市场采购贸易业务的代理商(含外贸代理、组货代理、报关代理)自行登录东莞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登录方式一:搜索引擎搜索“东莞市商务局”,点击进入“专题专栏”中“东莞市场采购贸易试点”;登录方式二:直接输入地址http://dgboc.dg.gov.cn/gddgtrade/index.html),点击“下载专区”,下载工商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工商登记表》并把此表和附件上传的资料发送至服务中心邮箱(gddgtrade@163.com)进行工商信息导入。收到中心的回复邮件后,可在平台“主体备案”,输入统一信用社会代码,再根据所属主体类型,按要求填报备案信息及上传附件后,点击“提交”。

  须上传的附件包括(一式一份,并全部加盖公章): 

1、《东莞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申请书》(详见下载专区);

2、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4、《东莞市场采购贸易供货商登记备案声明书》扫描件及经营者手持声明书和身份证半身照(法人与财务联系方式不可填写同一人,详见下载专区);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或《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扫描件;

6、《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网上业务开通》扫描件或其他证明已办理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的资料;

7、其他证明材料。

8、租赁合同

9、《东莞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声明书》扫描件及法人手持声明书和身份证半身照(法人与财务联系方式不可填写同一人)

  以上资料,外贸公司须上传1、2、3、5、6、9项,组货公司须上传1、2、3、9项,报关公司须上传1、2、3、5、9项。

  (二)资料审核

  代理商在东莞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提交备案申请,等待审核结果。代理商可在联网信息平台中的“主体备案进度查询”中查看当前备案状态。备案审核通过,即可登录东莞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开展业务。

  具体审核流程如下:

  1、外贸代理备案审核:所属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场采购联网信息平台确认;初审完成后,东莞大朗市场采购贸易服务中心再次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2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场采购联网信息平台确认,备案流程完成。

  2、组货代理和报关代理审核:东莞大朗市场采购贸易服务中心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2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场采购联网信息平台确认,备案流程完成。

  二、供货商平台备案及审核流程

  (一)落实经营场所

  开展市场采购贸易业务的供货商,需在东莞市场采购贸易试点集聚区实施范围内落实经营场所。试点实施范围以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文件为准,详情咨询东莞大朗市场采购贸易服务中心。

  (二)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已落实经营场所的供货商,到大朗镇政务中心注册营业执照,并办理税务登记。营业执照注册场地必须在东莞大朗毛织贸易中心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实施范围内,若前期已在试点实施范围内注册的供货商,无需重复注册。

  营业执照具体办理要求请登录“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网-业务工作-注册许可业务-企业登记指南”,查看《个体户登记备案指南(2020年10月修订)》。

  (三)平台备案

  开展市场采购贸易业务的供货商自行登录东莞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登录方式一:搜索引擎搜索“东莞市商务局”,点击进入“专题专栏”中“东莞市场采购贸易试点”;登录方式二:直接输入地址http://dgboc.dg.gov.cn/gddgtrade/ index.html),点击“下载专区”,下载工商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工商登记表》并把此表和附件上传的资料发送至服务中心邮箱(gddgtrade@163.com)进行工商信息导入。收到中心的回复邮件后,可在平台点击“主体备案”,输入统一信用社会代码,根据所属主体类型,按要求填报备案信息及上传附件后,点击“提交”。

  须上传的附件包括(一式一份,并全部加盖公章):

  1、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可清晰看到人像照片);

  2、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东莞市场采购贸易供货商登记备案声明书》扫描件及经营者手持声明书和身份证半身照(法人与财务联系方式不可填写同一人,详见下载专区)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如场地租赁合同、场地产权证明等)扫描件。

  (五)资料审核

  供货商在东莞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提交备案申请,等待审核结果。供货商可在联网信息平台中的“主体备案进度查询”中查看当前备案状态。备案审核通过,即可登录东莞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开展 业务。

  具体审核流程为:东莞大朗市场采购贸易服务中心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2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场采购联网信息平台确认,备案流程完成。

  三、注意事项

  (一)供货商必须为在东莞市场采购贸易试点集聚区范围内注册的商户;外贸代理必须为在东莞注册的企业法人;组货代理和报关代理不作限制,若为市外企业,主体备案的行政区域请选择“大朗镇”。

  (二)为保证审核效率,请申请主体备案的代理商和供货商务必确保上传文件的完整性,全部加盖公章,并按顺序上传。由于图片上传后容易会出现失真变形等问题,建议上传PDF格式文件。

  (三)代理商和供货商用户名在录入备案信息时自行设置,初始密码为用户名@123456,请及时更改密码并注意保存。

  (四)联网信息平台具体操作,请自行登录东莞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的下载专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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